关于《安徽淳昊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新型装配式装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2020】314号)

发布日期:2020-08-27 14:24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关于《安徽淳昊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新型装配式装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淳昊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淳昊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新型装配式装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项目编码:2020-341160-30-03-025500)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位于滁州市经开区藕塘路41号,租赁厂房占地面积13224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购置推台锯雕刻机打浆机喷浆机等设备,建成后年产新型装配式装饰材料30万平方米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等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相关标准后排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切割、雕刻经抽风口收集,投料、搅拌经密闭间负压收集,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一并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生产车间设置5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

3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采取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中的相关规定。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5、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开发区分局按照《滁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请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项目督查。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715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