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爸爸的选择科技有限公司爸爸的选择医用口罩及用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2021]92号)

发布日期:2021-04-13 17:03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滁州爸爸的选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滁州爸爸的选择科技有限公司爸爸的选择医用口罩及用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南京路以东、蚌埠路以西、安庆路以南、铜陵路以北,滁州爸爸的选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项目总投资11800万元,利用现有车间新建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口罩13亿只、防护服20万件、熔喷无纺布2250吨、SMS无纺布6000吨,湿巾2000万包,海盐水喷雾300万瓶,止血绷带2000万卷,医用护牙剂600吨。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口罩焊接废气、防护服粘合废气经洁净车间通风系统直接排放;熔喷布生产过程中挤压熔融、熔喷、成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止血绷带放胶废气、上胶废气、烘干废气、湿巾生产线热熔胶废气、医用护牙剂搅拌乳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纺粘无纺布挤压熔融、纺丝、风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设施的技术性能、运行工况必须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和表9中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项目厂界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相关标准后排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危废管理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设置危废暂存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过滤渣等集中收集放置在危废临时储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5、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请琅琊区分局按照《滁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请滁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项目督查。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5日

抄送:滁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琅琊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