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2吨28nm薄膜沉积用前驱体产品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滁环【2021】115号)

发布日期:2021-04-30 14:49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关于《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2吨28nm薄膜沉积用前驱体产品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2吨28nm薄膜沉积用前驱体产品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项目代码:2020-341124-26-03-042505)和全椒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的预审意见。该项目位于位于全椒县化工集中区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房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依托现有车间,将现有1条四甲基硅烷合成生产线改为四(二甲胺基)钛合成线,新建1条甲基二乙氧基硅烷提纯线、1条α-松油烯提纯线、1条四甲基硅烷提纯线、1条八甲基环四硅氧烷提纯线,达产后年新增2吨四(二甲胺基)钛、5吨甲基二乙氧基硅烷、5吨α-松油烯、20吨四甲基硅烷和20吨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合计形成52吨28nm薄膜沉积用前驱体产品。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方案和污染物消减方案、全椒县化工集中区规划环评文件及审查意见和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1、项目设计实施中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设计规范》,进一步优化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采用先进的原料、设备、生产及污染处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废气应实行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优先采用冷凝回收等技术进行回收利用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并收集处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定期开展泄漏检测工作。活性炭吸附设施的技术性能、运行工况必须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要求生产二车间精馏、合成、分装、清洗等工序分别设置密闭管道收集预处理后经石蜡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非甲烷总烃二甲胺 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相关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3、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厂区管网应明管设置项目无工艺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后排入全椒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排放方式严格按照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椒县化工集中区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滁环评函〔2016〕117号)执行,达标排放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回收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工业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中的相关规定,活性炭须定期更换。精馏残夜、滤渣、废溶剂、分析废液、废活性炭、冷凝废液、废石蜡吸收液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项目依托现有1座640m3事故应急池和1座1900m3初期雨水池,收集事故性废水和初期雨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初期雨水自动截断、切换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生产装置区、储罐区、仓储区、危险化学品库、污水处理设施、厂内危险废物暂存点、事故应急池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厂区各部位按照规范设置有害气体报警检测仪。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按《报告书》要求,全厂应按滁环〔2014〕271号批复要求,生产车间和实验室设置10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9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滁州市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滁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请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项目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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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