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滁州市市直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单位、部门) |
普法内容(普及的法律法规) |
普法对象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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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 |
管理对象:本单位干部职工 |
报纸、微信、微博、网站、宣传册(折页)、宣传栏 |
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广场宣传、入户、入企现场宣传、会议培训 |
1.贯穿于普法、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普法、执法各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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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政府机关、社会公众 |
2.江淮普法行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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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对象:企事业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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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环保宣传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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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开展会议培训、春训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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