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滁州市市直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18-02-02 08:09作者:滁州市环境保护局来源:滁州市环境保护局阅读: 字体:【  

序号

普法责任主体(单位、部门)

普法内容(普及的法律法规)

普法对象

载体阵地

普法方式

普法节点

备注

 

市环保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

管理对象:本单位干部职工

报纸、微信、微博、网站、宣传册(折页)、宣传栏

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广场宣传、入户、入企现场宣传、会议培训

1.贯穿于普法、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普法、执法各环节

 

服务对象:政府机关、社会公众

2.江淮普法行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执法对象:企事业单位、个人

 

3.6.5环保宣传日

 

4.组织开展会议培训、春训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