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境分局对我县部分涉气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质量,落实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 2019年12月19日,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人员对我县范围内部分涉气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指导。
其中,安徽忠明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项目位于全椒县S331与经三路交叉口,目前已开工建设,但尚未完全建成。县生态环境分局人员依据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深入施工现场,实地勘察了该项目已建设的生产车间、生产设备以及环保设施等情况,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污染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区排污口建设较为规范,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雨水可回收利用;三级沉淀池与一级清水池正在建设完善中,生产废水将经过“三级沉淀池+一级清水池”处理后回收利用,未发现有外排迹象。混凝土搅拌环节和免烧砖生产环节易产生粉尘、灰尘,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公司将采用“布袋除尘+水淋喷塔”措施,粉尘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目前高排气筒正在建设中。厂区内物料堆场虽采取覆盖、围挡等抑尘措施,但尚有少量的物料堆场未及时覆盖、围挡,地面存在少量积尘。
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的污染物治理措施落实以及公司负责人环保理念等方面给予肯定,但同时也指出项目厂区地面硬化不到位、环保设施建设方面不完善等不足之处,就下一步、进一步做好污染防治尤其是大气污染防治给予详细的技术指导。企业负责人对县生环分局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表示感谢,并表态将进一步完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下一步,县生环分局将对该公司项目建设完善情况继续跟踪监管,确保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