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失信信息信用修复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根据《关于开展全市企业行政处罚失信信息信用修复专项行动的通知》(滁信用办〔2020〕12号)文件精神,近期市生态环境局启动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失信信息信用修复工作。
一、组织学习文件。召集监察支队、各分局具体负责人员学习《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等文件,掌握了解信用修复精神实质,确保修复工作严谨准确。
二、梳理修复内容。明确修复对象为在信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安徽”网站)有行政处罚失信信息公示,注册地、行政处罚机关所在地均在滁州市内的企业。严守企业行政处罚已履行、失信行为已整改,且行政处罚失信信息在信用门户网站已满最短公示期的修复条件,在市信用办下发修复清单基础上,梳理出包括我局网站公示的处罚信息的完整修复清单。
三、明确人员时间。此次修复时间紧、表格多、任务重,市局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各二级机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对接到相关企业,帮助指导开展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同时围绕省、市信用办要求的时间节点,明确专项行动的实施步骤,分解落实任务分工,开展攻坚修复工作,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工作任务。
通过帮助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公示到期企业尽快修复信用记录,避免在参与招标投标、争取资金及税收优惠等方面被失信惩戒,不断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助力滁州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