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1 10:57作者:滁州市环境保护局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关于印发《滁州市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

宣传周暨“六•五”世界环境日

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发区管委会、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琅琊山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滁州市2019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暨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滁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9522        

滁州市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

宣传周暨“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为隆重纪念第48世界环境日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发展,530日至65日期间,我市组织开展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活动,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提升,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工作氛围。

二、活动主题

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利局、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琅琊山管委会、市广播电视台、滁州日报社等单位为成员的2019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暨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邀请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城建环资委文明办。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关组织。

四、活动安排

(一)大型公益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65日上午900,在市人民广场南大门举行生态环境保护周暨环境日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和受邀企业自带1-2个生态环保宣传展板以及长桌,在当日830分之前完成布置,同时安排3-5名工作人员参加活动宣传。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受邀企业。

(二)开展“滁州环保世纪行”活动

守护绿地碧水蓝天,建设生态美好滁州为主题,重点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

(三)召开新闻发布

活动周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公布2018年以来的空气质量状况。

(四)开展系列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

1.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学校。结合开展市级绿色学校申报活动,各地学校开设环保课,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以小手牵大手,努力营造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带动一个社会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

2.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社区。开展市级绿色社区申报活动;各地社区要在公开栏中宣传符合生态环境保护主题的宣传图画等内容,同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活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明办、各县市区政府)

3.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企业。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组织单位管理人员学习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清洁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信用管理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制法规等知识。提高企业遵守法规和履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企业责任感和使命感。(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4.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机关。市直各单位,尤其是成员单位要在机关内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5.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开放活动。201961日至630日期间,组织社会公众、学生参观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零距离体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滁州日报社)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保障到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暨环境日的宣传工作,确保人员、经费、设备落实到位,保障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各牵头单位和协同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市生态环境局要牵头做好协调调度工作,确保各项宣传活动顺利实施,各单位于524日前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市生态环境局。

(二)丰富形式,突出特色。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宣传活动,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针对现有支柱产业、自然资源、生态特点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注重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公众意识。

(三)加强宣传,及时总结。新闻媒体要组织好活动的跟踪宣传报道,广泛宣传活动的主题和内容,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对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暨环境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并于612日前将图片资料、书面总结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电话:2178919,邮箱:czshbjxx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