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滁州市生态环境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0 08:47作者:法制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关于印发《2020年滁州市生态环境局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局属事业单位、各科室,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现将《2020年滁州市生态环境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8日

                             

 

 

 

 

 

 


2020年滁州市生态环境局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 

2020年滁州市生态环境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推进依法治理,以做好“七五”普法的收官和“八五”普法的谋划为主线,促进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系统工作提供法治保证。

一、坚持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要求,贯彻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进广大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三)持续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组织开展2020年度“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结合日常执法检查,推动宪法进企业;大力宣传地方性法规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市创建、优化营商环境、三大攻坚战、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法治宣传,在服务中彰显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

二、突出普法重点,切实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

(五)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工作。印发《专家解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涉及法律法规》明白纸等指导性资料,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

(六)通过“以案释法”提升执法水平。落实依法行政总要求,切实加强水、气、土、固废等领域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滁州市扬尘污染条例》、《滁州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局属事业单位、各科室,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主动推送上报执法过程中具有典型示范效用的法治创新案例,着力从现场调查、处理处罚、法律分析及典型意义等重点方面深入阐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发挥“以案释法”工作成效,不断提升环保执法水平。

(七)做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终期验收工作。

认真对照普法规划要求,全面自查,补齐短板,确保“七五”普法各项任务全面落实。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检查、高质量迎接全市验收。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推荐工作,大力宣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典型经验。根据上级部署,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谋划。

(八)进一步落实学法用法制度。贯彻落实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环境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增强培训针对性。完善环境执法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促进环境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环境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充分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文化引领,进一步提升法治文化的渗透力

     (九)着力拓宽普法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滁州市生态环境“两微一网”,不断增强传播力和影响力。动态更新局网站普法板块内容,拓展微视频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十)组织开展好主题法治和标准宣传。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局属事业单位、各科室,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及时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新出台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工作。积极参与“江淮普法行”集中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的宣传活动,促使高水平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观念深入人心。

四、健全制度机制,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十一)推进生态环境法治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村(社区)创建。积极参加2020年全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工作和第六届“法润江淮,共筑美丽安徽”,开展“滁州普法”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十二)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2020年度生态环境普法工作要点、普法重要内容清单和重点普法目录,强化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局属事业单位、各科室,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普法主体责任,增强“人人都是普法员”的主责意识。推动各单位寓普法于执法过程之中,形成普法工作大格局。

 

附件:1.2020年度普法重要内容安排

2.2020年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重点普法目录

     

 

 

 

 

 

 

 

 

 

 

 

 

 

 



附件1

 

2020年度普法重要内容安排

序号

重要内容

具体工作

责任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法活动,年度学习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达2次以上。

机关党委

全年

2.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报告会。

机关党委、法制科

适时

2

持续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3.参与2020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法制科

12月份

4.组织开展宪法法律知识答题。

5.通过“两微一网”等载体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

3

持续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6.组织党内法规专题教育。

机关党委

7

7.组织开展党内法规知识测试。

4

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8.组织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制科、机关党委及相关业务科室

全年

9.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法治宣传。

 

法制科及相关业务科室

5

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10.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开展宣传贯彻活动。

法制科、机关党委

4月份

6

通过“以案释法”提升执法水平

11.推送上报执法过程中具有典型示范效用的法治创新案例,着力从现场调查、处理处罚、法律分析及典型意义等重点方面深入阐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

 

法制科及相关业务科室

12

7

做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终期验收工作

12.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检查、高质量迎接全市验收,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推荐工作,大力宣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典型经验。

 

法制科及相关业务科室

12

13.根据上级部署,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谋划

法制科

8

进一步落实学法用法制度

14.贯彻落实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环境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增强培训针对性。

 

法制科

适时

15.完善环境执法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促进环境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法制科及相关业务科室

 

 

16.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环境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法制科及相关业务科室

适时

17.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法制科

全年

9

着力拓宽普法宣传方式

18.充分利用滁州市生态环境“两微一网”,不断增强传播力和影响力。

法制科、监控中心

全年

19.动态更新局网站普法板块内容,拓展微视频等新媒体普法渠道。

法制科

全年

10

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和标准宣传

20.开展“江淮普法行”等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法制科、监控中心及相关业务科室

6

21.组织开展《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宣传活动。

法制科、大气科

4

11

推进生态环境法治文化建设

22.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村(社区)创建。

 

法制科、机关党委

12

23.积极参加2020年全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工作和第六届“法润江淮,共筑美丽安徽”,开展“滁州普法”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法制科、监控中心

适时

12

贯彻落实“谁执行谁普法”责任制

24.制定2020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普法重点内容和重点普法目录。

法制科

3-12

25.推动各责任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12

 


附件2

 

2020年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重点普法目录

 

一、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二、法律

1.根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3. 普通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三、其他(含新出台新修订)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滁州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四、地方环境标准

《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泥行业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