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2020年生态脱贫工程秋季攻势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8-28 09:32作者:许峰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推进生态脱贫工程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按期验收,打赢打好脱贫攻坚“秋季攻势”,确保完成年度生态脱贫工程重点任务,我局将于8月下旬开展“秋季攻势”,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四项指标,全面排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及取得环境效益,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4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总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自查督查。实行分级负责、以县为主、上下联动的大排查机制,全面开展县级核查、市级抽查。各县(市、区)要按照方案要求,逐村逐户开展深入细致全面的调查走访,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市级核查将结合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专项督查工作开展。
    (二)积极完成四项指标。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四项指标,全面排查农村环境综合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及取得环境效益。对重点排查项目要有计划、有目标、一丝不苟严格按照指标完成。
    (三)全面推进整改验收。根据县级自查、市级督查情况,迅速聚焦,找准短板,有针对的实行快速有效的整改措施,做到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大自查、督查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水平和成效的重要举措,是对各地推进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检视。各地要高度重视,压紧压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
    (二)强化整改落实。各地要坚持边查边改,根据时限要求,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确保发现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9月底前将“秋季攻势”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局。加强对镇、村两级的指导和检查,确保10月底前完成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