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公示

发布日期:2022-02-18 15:43作者: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贾传宝 审核:江海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各地认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围绕新领域新技术运用,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方式,持续巩固执法技能,丰富执法手段,将大练兵活动向实训、实战、实用方面不断深入推进,涌现出一批典型案例。

  一、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非现场执法手段查处多家机动车检验机构非法出具机动车虚假检测报告环境违法行为202012月支队执法人员会同市局大气科在机动车监管平台进行非现场执法时,发现天长市机动车辆技术检测站在检测某车辆过程中持续冒黑烟,涉嫌非法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经执法人员进一步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在对某车辆进行检测时,未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进行机动车检测出具了合格的《在用车加载减速法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在用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

  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不如实提供检验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十万元罚款,没收车辆尾气检测费用600元违法所得。

  2021年以来,市支队共查处滁州市久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天长市机动车辆技术检测站、滁州安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凤阳金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天长市永安机动车技术检验有限公司、来安明信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等7家机动车检测公司非法出具机动车虚假检测报告环境违法行为

  二、定远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千里眼”监测“强后盾”联动查处企业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件2021年6月15日8时定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接到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蓝色超标报警,反映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6月14日污水排放口总磷日均值超标0.35倍。接报警信息后执法人员联合定远县环境监测站采样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总磷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已完成自主验收并定期组织比对检测,但未通过量值溯源,同时,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自2021年6月13日10时起总磷在线监测数值出现异常数据,并造成6月14日总磷日均值超标,检查时总磷数据仍在超标。随即监测站采样人员对该公司污水排放口外排水进行现场采样,采样人员严格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每2h取样一次,取24h混合样。经检测,该公司污水排放口总磷日均值为0.61mg/L,超过排放标准0.22倍。随即滁州市定远县生态环境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三、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查处重金属含量超标移送公安机关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0214月初,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在日常检查时,发现XX企业排放污水污染环境。全椒县环境监察大队监察人员立即对该公司立案调查,并对车间排放口废水进行取样监测,结果为:镍含量395mg/L严重超标。依据标准评价该公司产生的废水中总镍超标394倍,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废水中COD和总镍浓度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查处某养殖有限公司通过暗管非法排污案。2021年4月11日,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对凤阳县某养殖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部分养殖污水未经处理,一部分养殖污水通过公司西侧墙角下私设的三个PV管,直接排放至西侧墙外的沟渠;一部分养殖污水通过北侧墙角下私设的水泥涵管,混合雨水直接排放至北侧墙外的沟渠,造成水环境污染。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西侧和北侧墙外沟渠各采集水样一份,经监测,化学需氧量、氨氮均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于2021年4月29日对该公司处以罚款肆万叁仟叁佰元整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五、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查处非法跨省利用固体废物环境违法案件。2021年2月6日,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接涧溪镇政府反映某院内堆放倾倒有大量固废,明光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调查。经现场勘查,现场存放两处有大量棕红色泥土状固废,另一处用铲车推平后回填一块洼地。该场地所有人为张某,现场作业的铲车也由张某提供,明光分局到达现场时作业铲车已被公安部门查扣。经询问,倾倒点固废来自江苏某公司,经鉴定该固废品名为钛石膏,为1类一般工业固废。经核实,张某等人擅自从江苏南京跨省转运工业固废至明光境内利用,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对张某等人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元整。

  六、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运用科技手段助力“精准执法”。2021年7月19日,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经开区用管道探测仪、无人机开展日常管网排查,发现经开区体育路北段管网内有含油废水溢流。根据问题线索,明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区域进行现场排查核实,发现明光市某公司供料冷却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厂区南侧窨井进入污水管,煤气发生炉水封废水溢流至污水管网排放。经查阅资料,该公司2020年7月2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7月23日,排污许可证中仅申报生活废水排放,未许可锅炉水封废水、冷却含油废水排放。该公司污染物排放方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的规定。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依法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督促企业新增含油废水处理回用设备,改正违法排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