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实施绿色发展行动2019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0-03-04 15:34作者:自然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今年以来,滁州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市实施绿色发展行动专项小组办公室,主动作为,强化调度,及时制定绿色发展行动2019年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确定29项重点任务,实行按月调度,挂图作战。以绿色发展重点项目建设为重要抓手,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面。一是建立健全绿色产业体系。积极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制定了《滁州市园区循环化改造计划》,3个省级开发区已完成循环化改造试点建设任务,共争取924万元的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创成国家绿色园区1个、国家级绿色产品1个、省级绿色工厂3家。二是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光伏、风力和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协鑫来安半塔、迅风定远东部、华润凤阳石门山3个项目按期开工,大唐来安张山、中广核定远等6个项目建设完成,新增装机17.2万千瓦。三是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完成省下达的控制指标,完成长江流域取水工程核查登记385个,全椒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通过省级验收。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全市产业化利用规模企业达到128家。2019年建成机械化秸秆还田示范片6处,占任务数100%;建成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5个、标准化秸秆收储点56个,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约91.4%。四是鼓励绿色消费。创建绿色家庭6家。全力推广绿色建筑和新型建材,全市绿色建筑开工面积1137.31万平方米,占比96%,竣工面积518.56万平方米,占比62%;新增二星绿色建筑一家,三星级绿色建材企业三家;新建装配式建筑149.91万平方米,占比12.96%。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全市共新增公交车376辆,全部为新能源车型,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比例达到100%。

    2、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方面。一是“蓝天保卫战”。强化工业企业监管。成立4个督查组,开展3轮大气强化驻点督查,共检查点位5000余个,交办问题1391个,已完成整改1305个。开展深度治理。完成48家重点企业监督监测、24家企业VOCS治理和1154家“散乱污”企业整治;93家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和14个工业炉窑提标改造完成;查处违规进城车辆5000余台次,查封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20台。2019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48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PM10平均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5.5%;优良天数比例为69.6%。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其中,PM2.5已提前达到国家和省下达的十三五控制目标。二是“碧水攻坚战”。制定了《2019年度滁州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及《2019年度滁州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及时分解目标任务,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各项水污染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建立健全跨界水体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横向配合,滁河跨界水体生态补偿成为跨省生态补偿典型案例,陈浅断面因水质改善获江苏省生态补偿资金2000万元、安徽省生态补助2700万元。2019年,全市7个国家水质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其中3个断面水质均优于年度考核目标一个类别,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净土持久战”。全面贯彻落实《滁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启动土壤环境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全市11个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12家全口径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清单排查和115家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加强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全市5个污染地块已完成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来安县原方成化工场地国家级治理与修复项目已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试点项目专家评审,基本完成工程治理。

    3、绿色生态屏障构建方面。一是深入开展绿色滁州行动。围绕“一核两轴三网四级多点”生态空间和产业布局,着力打造“江淮绿色门户,醉美山水亭城”的国家森林城市,将林业“增绿增效”、“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作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突出着力点,依托建立的四级林长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开展大规模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不断提升国土绿化水平。2019年完成人工造林24.05万亩,占省计划15.03万亩的160.0%,完成封山育林7.4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森林覆盖率达到35.86%。二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总投资200亿元的明湖生态湿地建设为绿色发展“一号工程”,加快生态城市建设,目前公园大乔木、地被、花海等绿化工程全部完成,部分建成区在国庆节成功预开园试运营。开展基本农田整改,编制整改补划方案和更新数据库。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和“林长制”,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三是推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编制滁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持续推进明光玄武岩、凤阳石灰岩和石英砂、定远石膏矿和盐矿等废弃宕口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省下达我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14个(跨年度工程4个),2019年10个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

    4、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方面。一是加强生态环境审计监督。组织开展来安县及市水利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二是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和6个县(市)生态环境分局挂牌成立。优化机构设置,组建生态环境监控、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中心。全面启动乡镇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全市111所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挂牌设立。按照中央、省和市部署,有序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三是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制定印发《滁州市国土规划(2016-2030年)》。

    (二)绿色发展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我市2019年绿色发展重点项目38个,续建项目12个,已竣工5个;计划开工项目3个,已全部如期开工;储备项目23个,已提前开工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296.42亿元,2019年计划投资17.69亿元,完成投资20.343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5%,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二、存在问题

    (一)重点领域改革创新较慢。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依然较低,新能源汽车产业总体发展较慢,绿色金融、绿色信贷体系尚未建立。

    (二)重点问题依然严峻。“散乱污”企业和产业布局不合理的企业,建筑施工、路网建设、老城区拆迁改造等项目较多,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部分重点项目进度滞后。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高邮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两个项目进度相对滞后,2019年投资额占全年计划投资均低于40%。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聚力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进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基本形成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做好市直及全椒县省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验收工作。推行绿色出行方式,到2020年,市主城区公交车超过700台。

    (二)强力推进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坚持问题导向,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主攻“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推进扬尘整治、餐饮油烟整治、工业企业整治等大气污染防治八大专项行动,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推动水污染治理。坚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开展不达标水体达标治理,加强滁河、淮河、清流河、池河等重点河流沿线污染防治,确保7个国考断面持续稳定达标,完成“水十条”终期考核任务。推进土壤污染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土十条”和《土壤污染防治法》,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划分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等级,高标准完成来安县国家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强化危废和固废管理。

    (三)大力构建绿色生态屏障。深入开展绿色滁州行动,到2020年,完成成片造林62.14万亩、四旁植树31.1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6.2%。以总投资200亿元的明湖生态湿地建设为绿色发展“一号工程”,加快生态城市建设。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和“林长制”,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强化矿山治理与修复,完成18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四)合力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强化专项小组协调调度机制,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加大对绿色发展重点项目调度力度。落实《滁州市绿色发展行动考评办法》,加强督查通报,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滁州市实施绿色发展行动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