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滁州市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染地块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发布日期:2020-04-02 09:01作者:固体与废物管理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2019年12月24-25日,受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安徽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滁州市组织召开《原滁州市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染地块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评审会

与会代表和专家踏勘了地块现场,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污染地块风险评估报告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经质询和讨论形成如下意见:风险管控、修复的目标和要求等基本科学合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程序与方法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该场地风险不可接受,需要实施风险管控、修复;现场踏勘发现场地管理不规范,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人应立即采取相关的防护和管控措施。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函审通过

报告主要结论为:在第一类用地条件下,原滁州市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土壤中苯并[a]芘和二苯并[a,h]蒽致癌风险不可接受;汞和苯并[a]芘非致癌危害不可接受,需要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在不饮用地下水条件下,地下水中氨氮、硝酸盐和氰化物致癌风险和非致癌危害均可接受,不需要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9),考虑经济和技术可行性,确定了土壤污染物修复目标值,汞、苯并[a]芘和二苯并[a,h]蒽修复目标值分别为8mg/kg、0.55mg/kg和0.55mg/kg。根据修复目标值进一步划定修复范围,得出苯并(a)芘和二苯并(a,h)蒽的修复面积约1628 m2,修复深度为0~2 m,修复土方量为3256 m3;汞修复面积约1628 m2,修复深度约为2~5m,修复土方量约为4884 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