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固废法》有效施行,提高全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意识

发布日期:2020-11-12 09:28作者:土壤固废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环境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为更好的保护生态文明,营造宜居的生态环境,我国新修订了《固废法》并于2020年9月1日施行。《固废法》的第四次修订,以突出问题为导向,总结实践经验,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实践需求,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我局推进了《固废法》的有效施行。

一是将《固废法》列入年度重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滁州市生态环境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容,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重点内容清单和重点普法目录,强化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局属事业单位、各科室,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普法主体责任,增强“人人都是普法员”的主责意识。将《固废法》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作为重点学习,推动各单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施。

二是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2020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大水、气、土的日常执法检查力度,从源头管控,强化固体废物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等制度。构建以局机关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坚持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实现蓝天、碧水、净土。

三是提高认识和重视程度。《固废法》的实施是对绿色发展理念的进一步诠释,我们要更加维护《固废法》的尊严。进一步提高对执法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形成固体废物污染严峻形势的合力。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局属事业单位、各科室,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整体合力要有效形成。掌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和实施细则及量化标准,充分发挥其规划引领作用,以利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执法工作正常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