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对淮干工程排泥场土地复耕项目承包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发布日期:2021-08-27 17:33作者: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尹家业 毛克胜来源: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阅读: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减少扬尘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根据凤阳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的要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枣巷镇、黄湾乡对淮干工程6、7、8号排土场扬尘污染问题分别对排泥场土地复耕项目承包单位淮河水利公司、阜阳水利公司等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约谈。

  2021年8月,凤阳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对淮干工程临时用地6、7、8号排泥场沙化土壤处理工程环境污染行为怠于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依法进行了调查。该院发现凤阳县淮干工程临时用地6、7、8号排泥场施工场地未按照相关防尘要求做好扬尘防治工作,露天堆积堆放大量泥砂,均未采取密闭、覆盖等防尘措施,运输道路扬尘污染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滁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负有本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职责。针对检察建议书要求,该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排泥场扬尘污染问题进行查处,同时该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枣巷镇、黄湾乡负责人对淮河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阜阳市水利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强调,扬尘污染是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严重影响大气环境,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这三个排泥场施工场地未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未做好扬尘防治工作,露天堆积堆放大量泥沙,未采取密闭、覆盖等防尘措施,运输砂石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执法人员要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每个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企业要有社会责任意识,主动承担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一是要加强对施工场地进行密闭和覆盖处理,抑制扬尘污染;二是加强对道路运输扬尘污染的管控,对出入口、主道路和加工区路面采取硬化或者铺洒石子处理,减少车辆运输中的扬尘问题;三是加强对车辆运输污染问题管控,对所有车辆必须进行覆盖,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四是对出口处增加清洗设备,对上路车辆进行清洗,确保不带你上路,保持运输车辆车速不宜过快;五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网格化责任体系,乡镇监督长、村监督员要严格履职到位,对施工场地的环境问题进行专项监督,一周巡查不得低于两次。六是施工单位要从思想上重视,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整改的,将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