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发布日期:2018-12-09 09:22作者:滁州市环境保护局来源:滁州市环境保护局阅读: 字体:【  
省协调联络组向滁州市转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第三十一批信访件共10件,其中涉及大气环境问题9个,水环境问题6个,噪声环境问题1个,土壤环境问题3个,其他环境问题3个。经过调查核实,其中10件为属实。现将第三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进行公示。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十一批  2018年12月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2 X340000201811300002 滁州市定远县严桥乡严桥村潘某等人砍伐林场改建养猪场,养殖粪便直排,气味难闻。 定远县 大气,水,生态     经调查,举报反映的养猪场系定远县浪潮养殖家庭农场,企业法人许必荣,与信访件中潘某是夫妻。该养殖场位于严桥乡官桥村,占地面积约8亩,已建成猪舍3栋,存栏生猪40头,在建猪舍4栋,2017年6月15日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1734112500000057。依据《定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该家庭农场为生猪规模养殖场,不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内。
    1、经定远县林业局现场勘查,该养猪场用地范围均为林地,已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用地范围办理过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方式为透光伐,但养猪场范围内已无林木和伐根,存在违规采伐现象,举报反映砍伐林场改建养猪场属实;
    2、现场检查该家庭农场设置有三级沉淀池、发酵床,三级沉淀池损坏,雨污分流不彻底,养殖产生的粪便通过粪罐车运输至周边种养殖合作社还田,举报反映属实。
属实     定远县农委督促该养殖场存栏猪出售,养殖场正在实施雨污分流整改。12月7日定远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了《定远县浪潮养殖家庭农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  
    1.定远县农委为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整改落实工作。
    2.严桥乡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督促家庭农场按期完成整改。
    3.定远县林业局负责查处违规采伐违法行为。
    4.定远县环保局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家庭农场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5.其它部门按照职能履行工作职责。

12 X340000201811300031 滁州市定远县连江镇东风村东风小学院内的一家废旧塑料颗粒厂,距离居民区较近,生产时气味难闻,排放的污水渗漏到农田,影响农作物生长。 定远县 大气,水,土壤     塑料颗粒厂全称是定远县安广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定远县连江镇东风村原东风小学院内,法定代表人是崔学松,生产厂房一幢,厂房内有一条生产设备。该企业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属小散乱污企业。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与二十三批重复。 属实     1.定远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于11月23日、11月30日分别下文,要求连江镇务必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企业采取“二断三清”。
    2.11月24日,定远县环保局会同连江镇政府安排工作人员及机械对该厂实施“二断三清”,截止11月26日,现场所有机器设备拆除清运完毕。厂区内原料及产品清运完毕。信访件反映问题已整改完成。

23 X340000201811300011 天长市冶山镇张港村工业集中区的天长市永高塑料工贸有限公司、天长市杨村镇经济园区的天长市劲松塑料助剂有限公司:1、未批先建、改建、扩建涉铅重金属的PVC复合稳定剂项目;2、厂区内没有规范的重金属污水处理设备,工业废水不经深度处理即排放,厂区内雨污混流;3、废弃的外包装袋属于涉重危险固废,由外来收购废品的小贩非法处置;4、企业燃烧烟煤,超标排放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等污染物。 天长市 水,大气,土壤,其他污染     2018年11月15日,天长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天长市永高塑料工贸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经查:该公司3个生产车间内建有4条塑料复合稳定剂生产线,其中1条处于生产状态、2条处于调试之中、1条处于建设之中;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列举设备清单发现该公司项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编制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询问,当事人供述:“为提高生产能力,该公司于2018年6月投资320万元在厂区内新建3条塑料复合稳定剂生产线,扩建车间2栋、增加反应釜5台、压片机2台,2条生产线已建成开始调试、1条正在建设之中”。
    2018年12月3日,天长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天长市劲松塑料助剂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经查:其塑料复合稳定剂5000吨项目处于停产维护状态,项目不涉及工艺废水,生活废水接入杨村镇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涉重危险废物外包装袋;锅炉房配置锅炉1台,使用生物质作为燃料,锅炉废气经自带烟气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未发现燃煤。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列举设备清单发现该公司项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编制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询问,当事人供述:“为提高生产能力,该公司于2018年10月份投资约300余万元在厂区内扩建塑料复合稳定剂生产线,扩建车间300㎡、增加反应釜4台、熔炉1台及部分辅助设备,扩建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尚未投入调试”。
属实     天长市永高塑料工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编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综合塑料复合稳定剂项目行业类别属化工,该公司生产场所不属化工集中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化工集中区外不再核准新、扩建化工类项目因素,2018年11月15日,天长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天环责改字〔2018〕265号),责令其“立即拆除3条新建塑料复合稳定剂生产线,恢复至《年产塑料复合稳定剂3000吨、塑料管材5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核准规模”;同步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公司作出罚款玖万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天环罚字〔2018〕055号)。该公司已履行处罚决定将罚没款缴至罚缴分离账户,同步履行拆除要求,已完成擅自建设的5台反应釜、2台压片机的拆除工作。
    天长市劲松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编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综合塑料复合稳定剂项目行业类别属化工,该公司生产场所不属化工集中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化工集中区外不再核准新、扩建化工类项目因素,2018年12月6日,天长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天环责改字〔2018〕087号),责令其“立即拆除新建塑料复合稳定剂生产线,恢复至《年产塑料复合稳定剂5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核准规模”;2018年12月6日,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对该公司下达《天长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天环罚(听)告字〔2018〕058号)拟作出罚款玖万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正在开展擅自新增设备的拆除工作,计划12月13日前完成。

34 D340000201811300007 滁州市定远县定滁路锦绣花园小区西侧岱山路南段有居民种菜,施肥气味难闻;该小区北门外无排水系统,雨天污水倒流入小区,导致污水横流;同仁医院至靠山路南侧堆积大量建筑垃圾和黄土,扬尘扰民。 定远县 大气,水     锦绣花园小区位于定滁路与岱山路交叉口东南侧,岱山路南段附近有部分居民使用农家肥种菜,存在气味扰民问题;靠山路南侧确有建筑垃圾及黄土堆积;定滁路段原位省道S311,不属于市政道路,因此道路两侧无市政排水管网,为解决该路段排水问题,定远县于2015年在定滁路北侧(岱山路至靠山路)建成了一道污水管网,但由于管径较小,排水不畅。信访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1.现场种菜所堆放的肥料、靠山路南侧建筑垃圾及黄土已清理完毕。定远县经开区已开始入户宣传及张贴通知,告知居民种菜不得使用农家肥。
    2.定远县规建局已开始制定定滁路北侧排水管网改造施工图纸,2019年6月底前完成该路段管网改造,解决排水不畅问题。

40 D340000201811300011 滁州市凤阳县大庙镇邬岗村中心街的运输货车,扬尘污染扰民。 凤阳县 大气     经核实,邬岗村为石英砂进出必经之路,每日过路货车较多,导致道路扬尘、噪声污染问题存在,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属实     进出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载货车辆必须全覆盖,邬岗街道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加大道路毁损段的修补工作,重要路口加设禁止鸣笛、限速等交通标志。
50 D340000201811300064 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蔡庄村向庄队的中国交通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修路为名建石子厂安装破碎机,无环评手续;非法开采蔡庄村蚂蚁山山石,导致山体破坏严重;无污染防治设施,生产时扬尘、噪音扰民。 凤阳县 大气,噪音,其他污染,生态     经核实,信访件反映的修路工程为凤阳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G329凤阳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由中国交建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承建,该项目于2016年12月5日取得滁州市环保局环评审批手续(滁环〔2016〕562号;鉴于道路设计和控制价中明确道路开挖所得石料用于本道路“填挖平衡”,为保证涂山路建设顺利推进,2018年6月1日通过凤阳县绿办会议研究同意批准建设一条石碴生产线,生产所用石料仅限于道路开挖所得石料,加工生产的石碴仅限于涂山路修建使用。采取的防尘措施是对开挖作业面采用防尘网覆盖,对破碎机进行封闭覆盖、安装喷淋系统降尘,购置有3台洒水车。2018年9月12日的废气、噪声监测报告显示,存在部分时段扬尘超标现象。 属实     凤阳县交通局加强对该路段施工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洒水频率,对开挖的土方进行全覆盖,破碎环节采取密闭措施。
59 D340000201811300049 滁州市定远县拂晓乡和老三界镇交接处大许村里有个用废电路板炼铜的作坊(经营人为金强强),生产时废水、废气直排外环境。 定远县 大气,水,土壤     经查,定远县拂晓乡林业村圩庄组和明光市老三界镇大许村交界处有个用废电路板炼铜的作坊,现场未发现生产迹象和工作人员。信访件反映问题属实。
金强强,男,家住定远县拂晓乡林业村圩庄组,自购挖机1台,常年帮拂晓乡政府从事平整场地、土地复垦等工作。金强强本人未参与废电路板炼铜的作坊的经营,据金强强材料反映此炼铜作坊的经营者姓谢,男性,江西人,金强强是在2018年4月谢某建厂时用挖机为其平整场地。
属实
    1、2018年11月26日拂晓乡政府在巡查时发现此非法炼铜作坊,27日就通知金强强用挖机进行拆除,29日晚此炼铜作坊全部拆除完成。截止12月6日,现场建筑物料清理完成。
    2、将金强强提供的实际经营人谢某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63 D340000201811300016 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凤阳宇通塑胶有限公司厂内的一家无名模具电镀厂,偷排未经处理的电镀废水。 凤阳县     经核实,信访件反映的无名模具电镀厂为“凤阳县易天成模具有限公司”,该企业原地址位于凤阳县工业园区宇通塑胶有限公司院内,宇通塑胶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注销,后易天成模具有限公司在2012年搬迁到凤阳县府城镇山后街村九华路东一院内,主要经营各种模具加工,通过现场核实该厂没有电镀加工,仅为模具加工,并且没有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属实    凤阳县环保局责令企业自行拆除,目前该企业正在拆除相关设备。
74 D340000201811300047 滁州市定远县青山乡文一点石有限公司在大黑山采挖石料,运输车辆扬尘扰民;西卅店镇高潮村众兴菌业有限公司厂房施工,无防尘设施,扬尘扰民。 定远县 大气     经现场调查核实:1.安徽省文一点石矿业有限公司在外运车辆运输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和噪声,举报反映情况不属实。
    2.安徽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取得定远县环保局《关于<安徽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双孢蘑菇及11万吨堆肥工厂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评函[2018]30号),项目正在建设中,施工工地未采取封闭围挡,无车辆冲洗装置,厂区内黄沙、回填土露天堆放,未采取密闭围挡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车辆运输过程中未及时清扫散落在厂外路面上的泥土,举报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目前众兴菌业厂外道路清扫完成,沙、土堆覆盖已完成大约90%,冲冼水龙头已到货,准备安装,现场垃圾已清理。
    12月5日县环保局对安徽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定环改法[2018]49号),责令企业7日内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12月7日定远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了《安徽省文一点石矿业、安徽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  
    1.西卅店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企业定期巡查,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
    2.定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综合治理及监督管理工作;
    3.定远县交通运输局加强企业周边道路运输管理,杜绝扬尘污染;
    4.其它部门按照职能履行工作职责。

77 D340000201811300037 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银花东区西门至原市公安局宿舍之间路段的火麒麟烧烤店、光头佬火锅店、地锅鸡活羊馆等沿街餐饮店,无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直排居民区内。 南谯区 大气     12月2日,南谯区城管局执法中队前往中都大道银花东区西门至原市公安局宿舍之间路段所有餐饮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路段中老蔡包子店、南门口、二嫂米线、追鸡小妹等四家属于早点、蛋糕类,不产生餐饮油烟;其他餐饮经营单位油烟排放情况如下:
    1、“火麒麟烧烤店”“光头佬火锅店”“虾米餐厅”等3家有净化设备及产品合格检验证书。
    2、“地锅鸡活羊馆”:该餐饮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能够正常使用;该处没有公共排烟管道,该酒店采取油烟设施净化后排放的处理方式,由于邻近小区,经营过程中可能带来餐饮油烟污染问题。
    3、部分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老化,清洗不到位。
属实     针对可能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店,南谯区城管局要求此类餐饮店立即整改。目前,1、地锅鸡活羊馆”已采取加长排烟管道入下水管道的方式,并砌实水泥墩部分,杜绝油烟外溢。
    2、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油烟净化设施老化、清洗不到位等问题,南谯区城管执法局也一并要求其及时清洗、维护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