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2 09:34 来源:法制科 阅读: 字体:【  

2023年,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分工,全面深化依法行政,以高标准法治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2023年受到人社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表彰,被授予“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2024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行政处罚案件审查会议等会议学习内容,重点学习《环境保护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著作和法律法规,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新论述新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干部教育教育培训必训内容,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二是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力度,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等重要普法宣传节点,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保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效果。

三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印发本单位“一规划两方案”贯彻实施意见;深入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会同市税务局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暖企惠企"专题培训班,结合典型案例,帮助企业解决日常环境管理中的不足,丰富企业环保文化

(二)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是领导班子研究解决重大法治政府建设问题,2023年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4次研究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律顾问聘用、法治政府建设配套办法制定等重大法治政府建设问题。

二是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滁州市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评价标准和结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滁州市生态环境局推进履行法定职责工作方案》要求高质量完成年度领导干部述法工作任务。

三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党组会议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

(三)坚持用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首次核发事项部分证明材料实施告知承诺制,在单位官网公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引;向市司法局报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典型案例。

二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失信行为纠正后信用修复工作程序,在官方网站公示信用修复指引和常见信用修复问题问答,2023年度共为全市19家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服务;认真贯彻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全年办理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案件13件。

三是推动信用法治建设,根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全市227家重点排污单位参加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按照《滁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全市22家企业参与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及时向市信用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通报评价结果;加强“双公示”信用信息的归集和报送,2023年共产生行政许可信息500余条,处罚信息160余条,全量报送至“信用滁州”信用信息平台。

(四)助力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安排,报送相关立法计划,并积极协同配合做好《滁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滁州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的意见征求工作

二是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备尽备,按照市法工委要求,将我单位负责牵头起草的《滁州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滁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等8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整理,规范上传至数据库。

(五)加强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一是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根据《滁州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具体举措工作分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单位具体分工举措,扎实推进相关工作任务落地落细。

二是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组织本系统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和报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计划,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市生态环境系统300余名执法人员全部纳入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平台,按时向平台报送行政执法统计年报;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161件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公示、全部进行记录、全部进行法制审核;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所有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案件全部严格依照《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本规定》进行裁量,并将裁量依据和计算方法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全年共办理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案件13件;加强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建设,组织20余名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统一组织的全市“三员”法律知识培训活动,组织各分局一线执法人员参加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业务培训班,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素养、业务能力水平。

三是深化“府检联动”,扎实推进“两法衔接”工作,高质量办理检察建议,在办理“滁检建〔2023〕11号”检察建议时,我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市“加拿大一枝黄花”进行摸排清除,切实发挥“依法行政+检察监督”社会治理新模式在治理生态环境问题时的突出作用。

四是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2023年,行政应诉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2023年复议行政案件5件,已审结案件零违法。

(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法治社会加快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并公示2023年度我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谋划本单位年度普法工作方案,制定《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 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滁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等,有序部署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

二是擦亮生态环境系统特色普法品牌,高质量完成“环企精准云普法”工作,将全市1100余家家取得排污许可单位全部导入云普法系统后台,实现线上精准云普法全覆盖。

三是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法润乡村社区”等普法活动,全年共深入社区、企业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余册,累计宣传受众达300余人次;荣获“七五”普法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高质量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按时提交评估报告,报送各类评估材料30余份。

四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高度重视、高效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全年共办理7件省市人大代表生态环境方面议案建议,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带案下访一次,2023年全年全局领导班子累计下访接访70余,有效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各种矛盾纠纷的化解。

五是着力提升生态环境领域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制定印发《滁州市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及时回应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印发《滁州市生态环境局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滁州市公安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滁环函〔2023〕194号,与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共同开展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印发《2023年度滁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暨“管固废 保安全”夏季攻坚行动方案》(滁环函〔2023〕214号),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力度,全年共排查“散乱污”企业157家,取缔关闭153家,整顿规范4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面对新形势下高质量发展的深入推进,在生态环境法制工作方面更好地将国家、省、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利好与日常生态环境法规、标准的执行相结合,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民生还存在不足;二是面对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更高要求,还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基层执法人员存在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更新不够及时的现象;此外,近年来我市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和重视程度有了质的提升,但也存在部分企业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这既有少数企业逃避污染防治责任,法律法规淡薄的问题,也存在对企业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宣传普及力度没有跟上的因素。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更深层次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打造“七型机关”,持续擦亮“全国先进集体”金字招牌有机结合,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的具体化、生动化、灵活化,有效提升学习宣传效果。

二是严格落实《法治滁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滁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滁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滁州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深入推进宪法法律实施,压实压紧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坚持主动为企服务理念,进一步完善企业违法失信行为纠正后信用修复程序和确有经济困难的违法企业分期(延期)缴纳罚款程序,更好保障企业信用权益,助力企业破除发展障碍,着力构建“环保有为,企业有感”的监管服务新生态,为营造助企、惠企、优企的良好环境贡献更多环保法治力量。

四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把关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完善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控法律风险。坚持生态为民理念,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以案释法,全面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刚严并济执法,积极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制度,注重教育引导,彰显执法温度;坚持严格执法,加大对超排偷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监测检测弄虚作假等性质恶劣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是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持续擦亮“环企精准云普法”环保特色普法品牌,推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增强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依法治理,大力加强平安滁州建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