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滁州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0-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滁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滁州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0-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滁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