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烟花爆竹 共享绿色平安——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4-02-09 08:28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燃放烟花爆竹是老百姓祈求吉利平安的一种形式,殊不知,在一声声烟花爆竹震耳欲聋的巨响后面,不仅浪费了资源,污染了大气环境,也给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危害。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移风易俗,顺应人民群众期待,维护文明城市形象,我市出台了《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1年1月1日颁布实施,在市主城区和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全域禁炮是一项利民之举、惠民之措,需要全市人民理解支持和参与,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遵法守法:滁州市主城区和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任何时间不得燃放任意品种的烟花爆竹;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为限放区域,限放时段为除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三以及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以外,其他时间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五时禁止燃放。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相关活动,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全市人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爱护生命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对于违法燃放行为,大家可以拨打110进行有奖举报。

“蓝天常在,青山永驻,碧水长流”是我们的美好愿景,希望全市人民告别陋习,提倡文明新风,为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最后,祝市民朋友新年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