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四个强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日期:2024-04-07 09:38 来源: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 字体:【  

近年来,全椒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统领,强化健全四项体系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定期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各责任单位协同配合,及时解决工作难题,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落地见效。

强化规划引领。以高效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为目标,制定了《全椒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25年)》,明确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基本原则,并规划出具体推进措施,为创建工作高效有序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考核问效。建立健全生态文明规范化考核制度,出台《全椒县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方案》《全椒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等制度,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贯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始终,压紧压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以责任导向倒逼工作落实。

强化长效机制。全面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广泛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学习教育,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培训人数比例达到100%。制定了水、气、土污染防治攻坚计划和配套实施方案,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印发了《全椒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椒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全椒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