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升级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3 09:30作者:安徽省滁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滁州元天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滁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现对滁州市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升级维护项目进行招标,投标人应在滁州市生态环境局(http://sthjj.chuzhou.gov.cn/)获取谈判文件,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滁州市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升级维护项目

2、项目单位:安徽省滁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15万元

5、服务期:3年

6、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对滁州市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升级,升级内容包括1、参照安徽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滁州市市排污单位基础数据整理、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升级、统计分析功能升级,2、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国发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平台、安徽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数据对接,3、系统三年运维服务。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4、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和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6、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 9 月 13 日 17 时后至2021 年 9 月 23 日 15 时 30 分

2、谈判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网上下载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1年9月23日15时30分

2、开标地点:琅琊大道180号老市政府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安徽省滁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招标人地址:滁州市琅琊大道

联系人:黄奇峰

电话:15955500266

(二)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元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亚东新城623 室

联系人:姚垚

电话:0550-3063628、15205501914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要求

保证金交纳金额和地点:投标保证金 2000元。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带至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至代理公司(自备信封密封,在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XX公司”、投标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无。

滁州市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升级维护项目谈判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