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心(安徽)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卫生巾、纸尿裤等卫生用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11 14:18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美心(安徽)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卫生巾、纸尿裤等卫生用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卫生巾、纸尿裤等卫生用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永阳路以东、何郢路以西、铜陵路以南、芜湖路以北;

建设单位:美心(安徽)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赛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美心(安徽)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拟在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永阳路以东、何郢路以西、铜陵路以南、芜湖路以北投资26000万元建设卫生巾、纸尿裤等卫生用品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62亩,厂房、仓库和研发楼建筑面积为50000平米;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5亿只卫生巾、4.8亿片成人护垫、3.6亿片婴儿纸尿裤、3亿片婴儿拉拉裤、6000万片湿巾、1.5亿片成人尿裤及成人失禁裤、3000吨流延膜及透气膜、5000吨无纺布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1#车间施胶工序废气经负压抽风收集后接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置,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2#车间施胶废气经负压抽风收集后接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3#车间螺旋挤出废气经负压抽风收集后接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无纺布及流延膜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喷胶工序废气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中标准限值以及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控制要求,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监控点浓度应符合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规定的限值。

(2)本项目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清流河。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 B级标准;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3)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裁剪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旧包装袋由生产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墨桶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合理处置。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妥善存放、处理,不乱丢乱弃,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50-3215626

通讯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 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