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神煜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液压配件、伺服电机等产品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22 15:32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神煜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液压配件、伺服电机等产品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滁州神煜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液压配件、伺服电机等产品扩能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双庙路28号

建设单位: 滁州神煜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蚌埠安鑫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10000万元在安徽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双庙路28号现有厂区内,建设“滁州神煜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液压配件、伺服电机等产品扩能项目”,项目依托现有已建成的厂房,新增立式加工中心、数控钻攻机床、数控磨床、磷化设备、喷涂设备、浸漆设备、喷粉设备等各类设备,新增液压电机10万套/年、齿轮泵18万套/年、内啮合齿轮泵10万套/年、伺服电机9.4万套/年、叶片泵18万套/年的产能。项目编码:2207-341103-07-02-91278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3#车间:安装的1 套喷漆晾干房密闭设置,配套抽风装置,整体负压抽风收集调漆喷涂废气、晾干废气、腻子晾干废气、打磨废气、清洗废气,收集的废气经水帘过滤处理后风管输送;分别在隧道固化炉的进出口、隧道内部排气口分别设置抽风系统,负压抽风收集粉料固化废气;电机烤漆房密闭设置,配套抽风装置,整体负压抽风收集浸漆废气,烘干箱的废气出口直接风管连接收集烘干废气;以上收集的各股废气送至一套“2 级干式过滤器+2 级活性炭吸附。喷粉房密闭设置,配套抽风装置,整体负压抽风收集喷粉粉尘,粉尘经滤芯除尘器回收粉料后尾气经风管输送;项目抛丸机为密闭设备,物料进出口分别设置引风机抽风收集抛丸粉尘,经自带的分离器回收钢丸后,尾气经风管输送;以上两股废气经风管输送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5m 高DA002 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油烟进化器处后经过排烟管屋顶排放。

项目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 中限值要求和表3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按照《滁州市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20]9 号)中工业炉窑的要求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办公楼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要求。

(二)项目依托现有厂区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接管市政管网;设备循环冷却排水经厂区污管网接管市政管网;清洗废水经“沉淀+过滤”预处理后回用,预处理后的废水定期排放至市政管网;接管市政管网的废水后排至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三)项目各设备在生产车间内进行,对噪声源进行基础减振、消声、厂房屏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依托现有的一般固废仓库,新增的废边角料、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和废钢丸分类受理、暂存,后分类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的粉料、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分类受理、暂存,后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置。

依托现有20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四周设置环形导流沟及集液槽(不小于0.2m3),防范可能发生的物料泄露,保证事故状态下事故性废水的自流至事故应急池;在现有的地面基础上采用新增防渗涂层(防渗涂层厚度不小于2.0mm,防渗结构层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10cm/s)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完善相关的标识标牌。废矿物油,废切削液,清洗废液,废槽液、槽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介质,喷漆房废渣,漆渣,喷漆废液,污水处理污泥和污水处理废过滤介质为危险废物,厂内分类收集、暂存,后为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危险废物暂存库四周设置环形导流沟及集液槽(不小于0.2m3),3#车间的磷化线、污水处理区设施所在区域四周设置环形导流沟及集水槽(不小于1m3),防范可能发生的物料泄露,并在现有厂内西南角建设地下事故池200m3和配套管网,要求厂区雨水排口处设置控制阀,雨水管道建设管沟接至事故应急池,保证事故状态下事故性废水的自流至事故应急池;配备必要的火灾报警、监控设施;制定厂区应急预备并报备。

(六)要求建设单位对危险废物暂存库,喷漆晾干房、电机烤漆房、磷化处理区及相应原料暂存区,污水处理区(以导流沟、围挡为区域边界)在现有的地面基础上采用新增防渗层(防渗层厚度不小于2.0mm,防渗结构层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10cm/s)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新建的事故应急池底部和侧壁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 执行。,防止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50-3215626

通讯地址: 滁州市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东北角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