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博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智能扫地机器人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17 15:40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博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智能扫地机器人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1000万套智能扫地机器人配件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经济开发区芦庄路89号

建设单位:滁州博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长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滁州博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租赁滁州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厂房约8000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南谯经济开发区芦庄路89号,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万套智能扫地机器人配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激光裁剪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

破碎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注塑、激光裁剪产生的有机废气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和表9限值要求,苯乙烯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由高于屋顶排放,且必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相关标准限值。

(2) 废水

本项目使用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滁州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 固废

本项目使用期产生的固废为生活垃圾,废塑料、废滤网、注塑次品、涤锦边角料、废尼龙丝和废包装袋,以及粉尘废气、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活性炭等。

生活垃圾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手机暂存,统一外售;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处理。

(4) 噪声

拟建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经消声、减震等措施,项目建成运营后四个厂界昼间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本评价认为,项目营运期各高噪声设备经采取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0-3215626

通讯地址: 滁州市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东北角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