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吉事达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家具及实木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08 15:21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市吉事达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家具及实木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家具及实木制品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滁州市南谯工业开发区乌衣园区双庙路29号

建设单位: 滁州市吉事达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超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在原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新增1组喷漆房,新增晾干房2间,新增打磨房1间;新增铝合金生产车间1座以及UV自动喷涂线1条。扩建后在原有产能基础上新增木门产能8000平方米、房门9000樘、木饰面家具1500套、实木家具30套,新增喷涂面积5.208万平方米。项目代码2018-341103-21-03-01155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产生的焊接烟尘采取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打磨废气采取负压收集+除尘柜处理后通过2座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项目西侧喷漆房废气采取封闭负压收集+水帘柜+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东侧喷漆房废气与UV滚涂线废气经水帘柜+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混合排放;木工工序粉尘采取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5 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各类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均满足《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二)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初步处理后,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要求后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与定期更换的水帘柜用水接管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项目设备噪声经车间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和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

(四)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50-3215626

通讯地址: 滁州市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东北角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