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通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22 16:54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明光通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3215626

监督电话:3064016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239000)

 

一、项目名称

明光通用机场项目

二、建设地点

滁州市明光市苏巷镇吉庄村

三、建设单位

明光市嘉元投资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资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滁州市明光市苏巷镇吉庄村,总占地面积32.70公顷,按A1级通用机场建设,飞行区等级指标2B。项目总投资约34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2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条1200m×30m跑道、1条垂直联络道、8个站坪机位(7B1H)、6300平方米航站综合楼(含塔台)、4135平方米机库、1400平方米后勤保障中心,以及空管、消防、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油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配套设施。机场建成后主要为:短途客货运输(短途旅客运输、短途货运)、空中游览、工农林作业飞行、应急救援、飞机托管等通用航空活动提供保障。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飞机噪声:合理调度飞行时间严格控制飞行区域优化起落方向,调整飞行架次选择低噪声飞行程序调整飞行航线区域规划调整和控制等。机场运营后,机场附近声环境执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中相关标准,一类区域(特殊住宅区,居住、文教区)噪声环境标准(WECPNL)小于等于70分贝,二类区域(除一类区域以外的生活区)噪声环境标准(WECPNL)小于等于75分贝的要求。机场建设单位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对I、II级控制区涉及机场红线外范围,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2)场内设备噪声:配套动力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3)汽车噪声:加强对进入片区的车辆管理,设立明显的禁鸣牌。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要求。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撬装加油装置需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装置,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要求,场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场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到楼顶1.5m高处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要求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场内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场内污水管网特种车库和机库内和撬装加油区的排水沟的污水经矿物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场内污水管,废水经场内埋地式一体化污水设施(处理能力90m3/d)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部分回用于场内绿化,剩余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明光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隔油池产生的油泥、飞机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抹布、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撬装加油装置区设置围堰。项目需新建1座350m3事故水池收集事故废水,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项目撬装加油装置区域、危废暂存间、化粪池、隔油池、矿物隔油池、事故水池、垃圾房、地下污水管线等区域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管理部门的应急联动,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在机场及其周边开展鸟类监测,采取必要的鸟类保护措施。根据监测情况合理规划飞机程序和飞机起降时间,优化场区绿化、灯光、建筑物等设计,采取科学驱鸟措施,做好场区内及周边环境整治,以减缓对鸟类的不利影响。优化区域生境保护措施、机场鸟类保护措施、机场鸟类防撞措施、耕地保护措施、土壤复育措施、水土保持措施等措施。

7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段、运输时段和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在行经敏感点时限速禁鸣,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物料存放采取防风遮盖,临时堆放的土方表面要定时洒水降尘。渣土、建筑垃圾、散装物料等密闭运输。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洒水抑尘、车辆清洗等措施。 落实施工期各类废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措施;加强工程弃渣以及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及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施工结束应及时进行迹地恢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8、在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施工运营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10、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生态保护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11、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项目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多次公示,介绍了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如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措施等,使公众能够了解拟建项目概况、建设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主要评价结论,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意见及对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意见,同时公布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地址和方式,以便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光通用机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2645号)

滁州市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关于本项目的初步审查意见(明环评函〔2023〕29号)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