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年产能85万个新能源产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19 16:24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立讯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年产能85万个新能源产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年产能85万个新能源产品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滁州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永阳路8号

建设单位:立讯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环滁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立讯精密工业(滁州)有限公司(安徽省滁州市永阳路8号)D1栋整栋标准化厂房68315.76平方米生产区域(D1栋厂房共4层,本项目使用1层和2层,3层和4层空置),建设光伏逆变器和光伏接线盒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5万个新能源产品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钢网清洗废气、回流焊接废气、维修废气、人工补焊废气、波峰焊接废气、涂覆固化废气、涂覆机清洗废气、设备清洗废气、组装焊接废气、接线盒焊锡废气。钢网清洗、回流焊接、维修、人工补焊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VOCs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波峰焊接、涂覆固化、设备清洗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VOCs、乙酸乙酯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组装焊接、接线盒焊锡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VOCs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运营过程排放的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VOCs、乙酸酯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表3中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限值。

(2)废水: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厂区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接管至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清流河。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贴片机、印刷机、回流焊机、风机等,噪声值在65-70dB(A)之间。根据预测结果,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昼、夜间标准要求,说明本项目营运期在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后对厂界外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类别。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清洗液、锡渣、废刷子、边角料、不良品、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包装桶、生活垃圾等。

锡渣、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良品收集后外售;废清洗液、废刷子、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包装桶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及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和利用,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50-3215626

通讯地址:滁州市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东北角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