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滁州市第四自来水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18 11:03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滁州市第四自来水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滁州市第四自来水厂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滁州市琅琊区金山路与铜陵路交叉口东北侧

建设单位:滁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博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约23亩,建设规模为5万m³/d,净水工艺采用预处理+常规处理工艺,对深度处理工艺进行了用地和工艺预留,构(建)筑物主要有沉淀池、滤池及废水收集池、清水池、吸水井及二级泵房以及配套附属工程等,厂区预留用地满足长江水备用工艺需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施工期废气排放周期较短,实施施工现场围挡,全面落实酒水、易扬尘物料和裸土覆盖、土方密闭运输、场地硬化、出入口车辆冲洗等措施,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区域内产生的污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动植物油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直接排入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污泥日产日清,脱水机房可以满足扩建项目污泥暂存要求,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50-3215626

通讯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23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