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0kV电源外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0kV电源外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
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0kV电源外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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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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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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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长之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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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新建单回电缆0.706km,新建电缆工井6座。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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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规范施工人员行为;合理施工,控制用地、减少弃土弃渣;施工后尽快恢复。 2. 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 3.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 4. 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选取低噪声声设备,文明施工。 5. 施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规范弃土弃渣管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严禁堆放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定期对输电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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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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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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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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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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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安全监管科 |
联系电话 |
0550-3064677 |
传真 |
0550-3072126 |
通讯地址 |
滁州市清流西路329号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安全监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