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格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5G高频高速覆铜板及高端芯片封装用球形粉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2023]46号)

发布日期:2023-02-15 09:27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安徽格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格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5G高频高速覆铜板及高端芯片封装用球形粉体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位于滁州市腰铺镇光辉路18号,安徽格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总投资12875万元,新增高温热处理球化炉系统、超细球磨分级系统等机械设备,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10000吨5G高频高速覆铜板及高端芯片封装用球形粉体材料。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以新带老”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精密分级粉尘、筛分粉尘、有机改性粉尘经管道收集由高压离线侧喷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高温球化废气、硅微粉经管道收集由旋风收尘和高压离线侧喷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参照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及表3中相关限值。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O2、NOx执行《滁州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滁大气办〔2020〕9号)中限值要求。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槽罐车清运,待污水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排入滁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废布袋、除尘灰、粉料等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5、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重新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南谯区分局按照《滁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请滁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项目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