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5000吨/年三氯蔗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滁环〔2023〕 162号)

发布日期:2023-05-23 10:50作者:行政审批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5000吨/年三氯蔗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项目代码:2208-341122-07-02-436417)和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初审意见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局的审意见。该技改项目位于来安县化工集中区东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C厂区内现有年产5000吨三氯蔗糖项目用地投资1763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4万元。建设内容为:利用原有年产5000吨三氯蔗糖项目用地和装置,新增一个碱解车间,新增一条造粒生产线,购置溶糖釜、脱水塔、酯化釜、水解釜、中和釜、浓干釜、离心机、造粒床、筛分机等生产设备,通过项目生产工艺的技术改造,提高收率,降低部分原料消耗优化整改现有项目废气处理措施,不改变主要原料蔗糖的用量现有5000吨/年三氯蔗糖项目经技改后三氯蔗糖的产能可提高至6780吨/年。项目所需的部分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以及其他辅助工程等依托公司现有工程。技改后,不新增废气废水污染物总量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方案和来安县化工集中区东区总体发展规划环评文件及审查意见和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1、项目设计实施中,应结合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和整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到位。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采用先进的原料、设备、生产及污染处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废气应实行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优先采用冷凝回收等技术进行回收利用。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定期开展泄漏检测工作,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酯化车间:常压、负压废气总管末端各增设一级8℃冷冻装置,不凝气与醋酐/环己烷/DMF储罐、中间罐废气一同依托现有的车间治理措施“三级水洗+树脂吸附”预处理后,引至C区现有的RTO炉处理,尾气经25m高排气筒(DA070)排放。氯化车间:中和反应、水洗、分层废气同三氯乙烷/硫酸/氨水/氯化亚砜储罐、中间罐废气一同依托车间治理措施“一级碱洗”预处理后,引至浓干车间的废气治理措施“两级盐酸洗涤+一级碱洗+两级树脂吸附+两级水洗”处理,尾气经25m高排气筒(DA071)排放。二氧化硫、氯化氢回收车间:车间尾气依托现有的“两级碱吸收+一级双氧水”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74)排放。浓干车间:负压废气总管末端增设二级8℃冷冻装置,不凝气同常压总管废气、三氯乙烷中间罐废气一起汇集至废气处置装置处理,处理工艺为“两级盐酸洗涤+一级碱洗+两级树脂吸附(新增一级树脂吸附)+两级水洗”,尾气经25m高排气筒(DA071)排放。溶剂回收车间:常压、负压废气总管末端各增设一级8℃冷冻装置,不凝气引至浓干车间的废气治理措施处理,处理工艺为“两级盐酸洗涤+一级碱洗+两级树脂吸附+两级水洗”,尾气经25m高排气筒(DA071)排放。粗品车间:常压、负压废气总管末端各增设一级0℃冷冻装置,不凝气同乙酸乙酯储罐、中间罐废气一起汇集至车间治理措施“一级水洗+树脂吸附+一级碱洗”预处理,再引至C区现有的RTO炉处理,尾气经25m高排气筒(DA070)排放。醇解车间、精制车间:精制车间的甲醇精馏回收系统与醇解车间废气经两根废气总管收集,末端各增设一级0℃冷冻装置,不凝气同甲醇/乙酸甲酯/乙酸丁酯储罐、中间罐废气一同引至C区现有的RTO炉处理,尾气经25m高排气筒(DA070)排放。精烘包车间一:沸腾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处理后,同筛分、包装、粉碎粉尘一起汇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同经一级水洗后的单效浓缩废气一起引至两级水洗装置处理,尾气经25m高排气筒(DA072)排放,废气处理设施依托车间现有。精烘包车间二:造粒废气经旋风处理后,同包装废气一起汇集至“布袋除尘+两级水洗”装置处理,尾气经25m高排气筒(DA072)排放。碱解车间:各个工序废气汇集至一根废气总管,末端拟设置二级冷凝装置(一级水冷+一级0℃冷冻),不凝气同乙酸乙酯中间罐废气一起经车间治理措施“两级水洗+树脂吸附”预处理后,引至C区现有的RTO炉处理,尾气经25m高排气筒(DA070)排放。精制车间:一次母液回收的废气经一根废气总管收集,二次、三次母液回收的废气合并至一根废气总管收集,各废气总管末端各增设一级0℃冷冻装置,不凝气依托粗品车间的治理措施“一级水洗+树脂吸附+一级碱洗”预处理后,引至C区现有的RTO炉处理,尾气经25m高排气筒(DA070)排放。DMF回收车间二:负压废气总管末端增设二级0℃冷冻装置,不凝气同常压废气总管、DMF中间罐废气一起依托现有的车间治理措施“两级酸洗+两级碱洗+树脂吸附”预处理后,引至C区现有的RTO炉处理,尾气经25m高排气筒(DA070)排放。酸性DMF回收车间:负压废气总管末端增设二级0℃冷冻装置,不凝气依托现有的车间治理措施“两级酸洗+一级碱洗”预处理后,引至C区现有的RTO炉处理,尾气经25m高排气筒(DA070)排放。危废库: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先经两级水洗预处理后引至C区现有的RTO炉处理,尾气经25m高排气筒(DA070)排放。污水站:好氧工段废气经加盖负压收集后,依托现有废气治理措施处理,处理工艺为“两级碱洗+生物滤池+除臭塔+异味控制器+活性炭过滤器+洗气塔”,尾气经25m高排气筒(DA087)排放;厌氧、水解等工段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的“氧化塔+脱硫塔+RTO炉”处理,尾气经25m高排气筒(DA070)排放。罐区二:盐酸储罐的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的一级碱吸收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97)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DMF、三氯乙烷(参照三氯甲烷)、氯化氢、甲醇、乙醇(参照甲醇)、环己烷、二噁英类等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1-2015)表5与表6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延续现有项目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其余废气污染物二甲胺、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酸、醋酸、乙酸甲酯、醋酐等从严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及附录A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限值要求。氨气、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2排放限值要求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厂区管网应明管设置。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废水、地面保洁废水、生活污水、储罐喷淋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初期雨水等。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项目尾气吸收设施喷淋塔用水。工艺废水中氯化工段水洗分层废水(W2-1)含有DMF及盐分,经现有污水处理站MVR装置预处理,冷凝废液去现有60t/h含DMF废水碱解—精馏装置进行综合利用;浓干工段三氯乙烷回收系统水洗废水(W3-1)、DMF回收工段减压蒸馏冷凝废水(W9.1-1)、分层废水(W9.2-1)、减压精馏冷凝废水(W9.2-2)为含DMF废水,去现有60t/h含DMF废水碱解—精馏装置进行综合利用;粗加工工段脱脂废水(W4-1)进入现有MVR装置进行浓缩、离心,离心废液去现有母液碱解车间进行MVR母液资源化综合利用;碱解工段高盐废水(W7-1)经本项目拟建的MVR装置预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进入C区3车间污水站生化段处理;精烘包工段冷凝废水(W6-1)和母液处理工段冷凝废水(W8.1-2)水质较好,用于厕所冲洗用水,后随生活污水一起排入C区3车间污水站生化段处理;其余工艺废水排入C区3车间污水站生化段处理。废气吸收废水中酯化车间废气吸收废水为含DMF废水,去现有60t/h含DMF废水碱解—精馏装置进行综合利用;DMF回收车间二废气吸收废水和浓干车间废气吸收废水含有DMF及盐分,经现有污水处理站MVR装置预处理,冷凝废液去现有60t/h含DMF废水碱解—精馏装置进行综合利用;其余废气吸收废水排入C区3车间污水站生化段处理。地面保洁废水、生活污水、储罐喷淋废水、初期雨水等依托C区3车间污水站生化段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汇同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一起排至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B 等级(特征污染物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接排放标准)后,经区污水管网排至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常规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8978-1996 ) 二 级 标 准 , 特 征 污 染 物 达《石油 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标准》(GB31571-2015)直接排放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来安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压滤残渣、废滤膜、糖渣、蒸馏釜残、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袋、污水站污泥、废树脂、废劳保用品等由公司危废中心集中处置,废硫酸、废盐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工艺中产生的氯化铵、乙酸甲酯、醋酸钠,二氧化硫、35%盐酸在满足《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5.2条款要求下,可作为副产品进行外售。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新增碱解车间的DCS控制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物资、导流沟等风险防范措施。依托C厂区现有总容积8050立方米事故水池,落实事故水、初期雨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项目车间、罐区、污水站、仓库、危废库、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8、按《报告书》要求,项目应设置以B、C厂区为边界4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10、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11、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滁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请滁州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加强项目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