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宏坤油品有限公司淮河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7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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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市宏坤油品有限公司《淮河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淮河路加油站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淮河路北侧、东营房西侧

    建设单位: 滁州市宏坤油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合肥华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2389平方米,新建营业用房两层,加油场罩棚一座,停车区设有充电桩,购置六台多枪加油机,5具储油罐等相关加油设备,洗车机一台,等级为二级加油站,设计年可提供6000吨油品(其中汽油4500t、柴油1500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油气经密闭储存、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治理后排放。油气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中相关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项目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地面保洁废水经油水分离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三)项目运营期噪声采取设备减振、建筑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排放。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4类标准。

    (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参考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 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50-3215626

    通讯地址: 滁州市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东北角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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