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凤阳尚德光伏产业基地总部中心项目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
凤阳尚德光伏产业基地总部中心项目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建设地点 |
滁州市凤阳县 |
||
建设单位 |
凤阳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北京科泽华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在凤阳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厂区内设置主变1台,容量为63兆伏安。项目总投资22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的1.6%。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声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采用户内型布置,加强变电站内主变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减少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 2、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更换下来的废旧蓄电池及废旧变压器油等依托凤阳尚德光伏产业基地及总部中心(一期)项目危废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3、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电气设备采取集中布置方式,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将可以有效的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安全监管科 |
联系电话 |
0550-3064677 |
传真 |
0550-3072126 |
通讯地址 |
滁州市清流西路329号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安全监管科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