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15GW光伏组件铝边框项目110千伏变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
年产15GW光伏组件铝边框项目110千伏变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建设地点 |
滁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 |
||
建设单位 |
中信渤海铝业(滁州)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山之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建设110kV变电站,主变户外布置,容量为 2×20MV。项目总投资37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占总投资的1.8%。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保护措施 日常检修人员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有化粪池处理,并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不外排。 2.声环境保护措施 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布置,充分利用场地空间以衰减噪声,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4.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强化巡检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产生破坏。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平时暂存于变电站垃圾箱中分类收集,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安全监管科 |
联系电话 |
0550-3064677 |
传真 |
0550-3072126 |
通讯地址 |
滁州市清流西路329号滁州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安全监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