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23 10:47 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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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滁州市环保局根据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情况;政策解读及新闻发布会开展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积极落实省及滁州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持续促进了环保服务质量的提高。

       (一)加强宣传,明确责任,强化公开意识。

    我局在年初就将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首要任务来抓,注重从源头上推进政务公开。在局务会议、中心组学习等会议上多次作出部署要求,提高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对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细化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各科室、直属单位按照局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按时保质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在机关各科室广泛宣传,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政务公开的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作风,为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环保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审批服务,规范公开程序。

    坚持局务会议决策事项和重大事项制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行政审批工作,对有关部门和社会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然后对整理结果进行汇总审核,最后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交办公室对照清单全面进行公布。对重要的政务活动,一律要求民主议事在前,决策公布在后。对涉及到各类财务收支的,一律审计理财在前,核实公布在后。环保窗口深入推进“公开、统一、高效、服务”的“一站式”受理服务。同时,全面推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三)强化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创新宣传形式,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滁州市环保局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空气和水环境、污染源监测和污染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并设立局长信箱,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二是结合税法环保宣传月、“六五”环境日、“滁州2014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等活动,送环保宣传进学校、进乡镇、进企业、进社区。三是有效发挥广电、报纸、E滁州等、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我局定期走进滁州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进行事务公告、政策宣传;在E滁州、嗨滁州等本地网络开设环保宣传专栏,进行环保宣传,接受网名投诉和建议。2014年,我局共走进滁州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6次,召开“六五”环境日信息发布会1次、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会1次。

       (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滁州环境保护局网(http://www.ahczhb.gov.cn/)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发布平台,根据政务公开网站建设的有关要求,在网站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环境管理信息”、“网上办事”、“网上监督”、“公众互动”、“环保专题”等栏目。环保工作动态、各类办事指南、项目审批公示、公众意见征集等内容,及时、全面、准确反映了环保部门工作情况。同时,为保障平台稳定,市环境信息中心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做好网站升级、维护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结合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信息,把环保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点内容,图文并茂地公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就热点问题开设专栏专题,包括2014年“六.五”世界环境日、节能减排等;二是重点公开排污收费和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审批验收权限、审批验收所需材料、排污收费标准及排污费测算方法,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及时发布“空气质量日报”,方便群众了解环境空气状况;四是充分利用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将办事程序、排污收费、建设项目管理等内容进行公开,印制小册子,切实做到为民、便民、廉洁、高效;五是积极拓展公开内容,为服务对象提供包括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在线查询办事状态、在线咨询和投诉、公众意见征集等内容。

    2014年,滁州市环境保护公众网共发布政府信息1000多条,向市民公示环评项目296个,接收各类网络舆情175件,并且得到了及时办理,增强了目前所有机关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的透明性。

       (二)公开形式

    公众通过公开栏、公共查阅点以及滁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ahczhb.gov.cn/)可查阅环境保护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可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等相关业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收到申请公开(件)

    本年度办理申请公开数(件)

    依申请公开的办结率(%)

    通过网上提交申请数

    通过其他渠道提交申请数

    1

    0

    1

    100%

    注:1.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四、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信息

    2014年,我局未发生需收取提供政府信息费用事项。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精心部署和大量细致工作,也取得了一些实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与公众对环境信息的获取还有一定的距离;二是信息公开的栏目设置还不够规范;三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多样。

    2015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一是继续做好主动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件的办理流程,制定办理制度,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

    三是落实任务分工,印发年度工作任务分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说明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滁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ahczhb.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区清流西路329号,邮编:239001,电话:0550-3064086。

      

                   滁州市环保局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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