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1 16:13 来源:滁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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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开滁州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 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社会满意为目标,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2018年我局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进一步的细化调整,下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要求每个科室、部门及二级机构明确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印发了《市环保局2018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将每件公开事项分解到部门、科室,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确保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干。

    三是加强督查问效。2018年继续完善考核细则,将年度环境信息公开考核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工作进行整合、细化,采取“一周一汇报、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整改”的方式,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情况

    1.执行公开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大重点改革任务落实、环保督查和问题整改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公众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截止目前,我局共发布涉及绿色发展改革任务落实信息25条;环评审批方面信息396条;中央、省、市环保督查及整改方面信息10条。另外2018年11月份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工作已经开始,按照文件要求,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我局门户网站均设置了专题专栏,对“回头看”期间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接收社会监督。

    2.决策公开落实情况。一是做好重大决策公开,按照“依法依规、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终身负责”的要求,我局进一步规范系统内部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对涉及群里利益的重大环境影响评价采取专家评估、联合审查的方式,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文件,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和建议。二是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文件公开。截止目前我局共更新法律、法规类信息24条。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公开,2018年我局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对涉及到环保方面的规范文件进行了清理,此次清理共整理出拟废止的文件1件,拟修改的文件1件,同时将清理情况向社会公开,便于公众查询。

    3.管理公开落实情况。一是加大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截止目前,我局共公开行政执法类信息92条,其中处罚案件信息25条,做到处罚一件公开一件。二是及时公开经费管理、招标采购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创新执法监管发布形式。2018年我局打通了污染源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府公开网之间的数据“壁垒”,在政府公开网设置了超链接,极大的方便了公众查询企业排污监测数据。

    4.服务公开落实情况。目前,市环保局33个事项已经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滁州分厅向社会进行公布,实现了全部事项“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极大地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水平。同时对已在网上公布的事项,按照省编办和省环保厅的要求,我局组织专人对事项后期存在变更情形的,进行持续的补充和完善,确保事项始终保持在用和最新的状态,方便群众办事。

    5.结果公开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专题和专栏转发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文件。二是及时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目前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已全部办结,并向社会公开,接收社会监督。

    (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1.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落实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重大建设领域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应分解省政府办公厅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涉及我局的重点领域3类17个栏目公开事项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公开的内容、时限和主体。

    2.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一是按照省市政府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数据共享对接工作,推动审批事项网上受理、办理,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二是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三是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3.开展信用滁州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归集”,局相关科室、部门全面记录、归集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和掌握的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建立完善本部门信用数据库。二是强化信用信息公开公示,依托我局部门网站,全量、按时、按规定格式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推进“红黑名单”制度落实,依据《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滁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制度(试行)》中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环境保护领域“红黑榜”认定、发布、归集、共享和更新等工作。遵守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报送机制,局属各部门凡发现涉“红黑榜”典型案例的及时上报材料。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市环保局共收到16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市环保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市环保局发生1件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有待进一步规范,目前我局门户网站公开事项目录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事项目录还存在一定的不一致,存在交叉重叠现象。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信息发布较少。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事项目录。按照安徽省环保厅《印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标准规范的通知》要求,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调整我局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发布行为。

    二是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继续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指导原则,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为抓手,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

    二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相关情况的通知》(皖环函〔2019〕113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污染源监管信息和监测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环境信息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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