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

发布日期:2023-06-14 15:26作者:大气环境科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市级主管部门 资金使用单位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
(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8201.98 8201.98 6589.98 80.3%
 其中:中央资金 8201.98 8201.98 6589.98 80.3%
       省级资金 / / / / /
       市级资金 / / / / /
       县级资金 / / / / /
        其他资金 / / / / /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分配科学性 所有项目均经中央资金储备库入库申报
下达及时性 第一批资金于2022年6月市对县下达,第二批资金于2022年8月市对县下达 第一批资金下达较慢,按照转移支付资金相关规定对后续资金及时分解下达
拨付合规性 已联合财政部门拨付资金至相关县财政
使用规范性 所有资金均用于入库项目建设
执行准确性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
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省政府2022年初下达我市PM2.5年度任务目标和优良天数比例任务目标。 2022年省政府下达我市PM2.5年度任务目标为41.0微克/立方米,实际完成31.6微克/立方米;省政府下达我市优良天数比例任务目标为77.5%,实际完成79.7%。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指标1:工业炉窑治理项目 6 3 3个项目正在实施,未达工程时序进度
指标2: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 2 2
指标3: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1 1
质量指标 指标1:全市PM2.5浓度 ≤41微克/立方米 31.6
指标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77.5% 79.70%
时效指标 / / /
成本指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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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指标
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腾出“环境容量”,为发展赢得空间 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腾出“环境容量”,为发展赢得空间 完成
社会效益
指标
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完成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全市PM2.5浓度 ≤41微克/立方米 31.6
指标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77.5% 79.70%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90% 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