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滁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
根据《滁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滁环函〔2020〕41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滁州市35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经企业自查自报、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初核、市局复核、公示、审定等环节,对参与评价的企业形成了评定意见:诚信企业13家、良好企业11家、一般企业9家,另有不予评价企业2家。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告。
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