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三个压实”持续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2023-02-23 08:47作者: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站管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阅读: 字体:【  

压实监管主责。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控,将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各个辖区,全市9个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将辐射安全监管纳入中心工作中,并指定专人负责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严把辐射类项目准入关,聚焦源头管控,深化放射源监管,全市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闲置放射源送贮率100%。

压实执法检查。组织对所有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2次执法检查,重点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落实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放射源台账、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维、安保措施、管理制度、辐射场所现场警示标志等方面进行系统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要求、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压实内部管控。对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建立管理档案,做到环评、许可、验收全过程管控。积极推进核利用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完善辐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的数据库。明确专人梳理系统信息,一源一档,完善台账,指导核利用单位做好各辐射源内部管控,确保放射源、射线装置台账及辐射工作人员信息及时更新,实现“一企一档”的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夯实全市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