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三十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15 10:26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滁州市协调联络组阅读: 字体:【  

安徽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82日(第三十批)交办我8件信访,截至88日,已办结1件。其中,属实1件,部分属实6,不属实1件,责令整改3件。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WX202300718

全椒县儒林路359号凤凰新苑秋琳龙虾油烟净化系统长期不清洗,超标油烟直接排入凤凰新苑小区,门前摆摊占用人行道,在店外用餐的食客十点之后大声喧哗和打架,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曾多次举报,但整改成效不长久。

全椒县

大气,噪声

属实

经查,被投诉饭店名为全椒县秋琳龙虾店,位于全椒县襄河镇儒林路411号。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饭店有一台烧烤炉,已配套安装油烟净化器,但未建立完善运行维修台账。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存在门前摆摊占用人行道情况,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1、责令该饭店限期整改存在问题,不得占道经营,做到油烟、噪声达标排放;2、加强对该饭店日常监管,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

LD202301264

琅琊区百合花园2号楼楼下庸舍饭店,私自将小区内墙开窗用于排放油烟。琅琊区育新西路李新田砂锅,油烟直排到小区公共下水管道,设备的噪声特别大,部分未净化的油烟通过鼓风机直排到小区内,油烟净化不达标。

琅琊区

大气、噪声

部分属实

1.慵舍饭店小区内墙开窗用于排放油烟问题。经核查,小区内墙开窗为该饭店后厨操作间排风口,前期辖区执法人员,会同百合花园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第三方治理公司设计了整改方案,通过消音管道及活性炭进行降噪和异味处理,并通过小区公示栏公示进行意见征集后进行的整改。辖区执法人员和第三方治理公司对慵舍饭店的油烟净化设备和末端除异味系统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其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期更换末端活性炭。2.李新田砂锅油烟、噪声问题。经核查,辖区执法人员前期已责令其当事人更换油烟净化设备并对设备进行了检测(检测数据达标)。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使用鼓风机将未净化的油烟直排小区,下一步将会同第三方油烟专业检测公司整改油烟管道,加装隔音棉。

1.对慵舍饭店的油烟净化设备和末端除异味系统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其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期更换末端活性炭。2.会同第三方油烟专业检测公司整改李新田砂锅店油烟管道,加装隔音棉。

 

3

LD202301265

来安县金禾化工7月30日18点之后排放一夜废气,影响居民生活。

来安县

大气

不属实

    关于“来安县金禾化工7月30日18点之后排放一夜废气,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反映企业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禾实业”)。 2023年8月4日,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新安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对金禾实业现场调查核实:(一)随机抽取该公司20万吨双氧水和15万吨双氧水项目,两个项目正常生产,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巡查下风向厂界处感官上无明显气味。(二)根据第三方检测公司(有资质单位CMA)出具的金禾实业厂界无组织废气监督性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根据该公司7月30日至8月2日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数据显示,无真实超标情况发生。(三)根据县气象局气象观测记录显示,7月30日风向为东南风,若有影响应是金禾实业西北侧为新安镇十里村附近,随机走访该村2位村民,一位种粮大户王某某称7月30日傍晚在靠近金禾实业西北侧农田抽水至次日凌晨感官上无明显气味,另一位陈某某居住在十里村瓦岗小学东侧,称7月30日傍晚在家至次日早上感官上未闻到明显气味;同时向村委会负责人了解,7月30日至今也未收到村民反映异味扰民现象。
     综上,反映问题不属实。

  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新安镇人民政府将开展联合检查,不定期开展昼夜巡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定期开展监督性检测,同时通过在线监控,实时监督金禾实业排污情况,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4

LD202301266

琅琊区火车北站协和医院南北两侧有几家饭店净化器安装不规范,严重污染环境。

琅琊区

大气

部分属实

    经琅琊区执法人员核查,琅琊区火车北站协和医院南北两侧饭店主要为二子排档店铺和迎宾旅社。二子排档店铺产权人为滁州市饮食服务公司,承租户用于经营小规模餐饮,经营面积约三十余平方米,无独立操作间,灶台位于店门前廊沿下。2022年,城区整治餐饮油烟期间安装有净化设备,现设备损坏未使用。迎宾旅社,经营面积与二子排档一致,灶台也位于门前廊下,现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根据核查情况,下一步辖区执法部门将会同区市场监管部门论证其是否具备餐饮经营条件,并视情进行检测或取缔。

琅琊区执法部门会同区市场监管部门论证其是否具备餐饮经营条件,并视情进行检测或取缔。

 

5

LD202301267

定城镇包公路米兰印象小区东门一楼门面房没有公共烟道,饭店油烟对着小区二楼排放。

定远县

大气

部分属实

经核查,定城镇包公路米兰印象小区东门一楼门面房共有四家餐饮店,除一家卤菜店装修未营业外,其他三家均已安装合格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根据有关规定已要求三家餐饮店安装除异味装置,在未安装到位前不得经营。

督促该处餐饮店保障油烟净化装置的正常运行,规范油烟排放。

 

6

WX202300720

希望滁州市五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问题能尽快解决,保障企业良好发展。

滁州市

固废

部分属实

滁州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经深度脱水后,运送至滁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全椒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焚烧处置。2018年至2021年污泥处置价格为50/吨,鉴于2021年底煤价上涨等原因,处置单位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请调增处置价格,2022年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对滁州中联水泥、全椒海创环保科技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费用进行成本核算,并调研周边地市处置价格,7月份形成《关于调整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费用的请示》报市政府调整污泥处置价格。20229月经市政府同意将污泥处置价格调整至120/吨,自202211日起执行,并由各污水处理厂分别与两家公司签订了一年的污泥处置协议,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作为见证单位。根据BOT协议:政府方负责提供污泥消纳场地,约定了运输距离(14公里至25公里不等)和污泥处置费用(25元至50元不等)由污水厂承担,超出的费用由政府方承担。

1.待上次请示市政府调价满一个年度后,市住建局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调整价格,待批准后实施。2.根据滁州市城市固废规划,建议市政府统筹谋划建设一般固废处置设施,目前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和矿投公司已着手谋划污泥处置项目,处置规模约300/日,总投资约3000万,正在工艺方案比选调研环节。

 

7

LD202300547

好士特化工有限公司乱排化工废水,污染环境。

来安县

部分
属实

   关于“好士特化工有限公司乱排化工废水,污染环境。”问题    
   2023年8月4日,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县经信局和半塔镇人民政府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核实:(一)根据该公司《年产锌光剂100吨、镍光剂100吨项目》环评及验收材料,其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厂界外围与基本农田之间建设水泥构建的农灌沟渠,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产废水直排厂外沟渠现象,现场采水样一份,经第三方(CMA)检测公司出具水质检测报告符合农田灌溉标准。反映问题不属实。(2)厂区环境安全管理粗放,原料仓库地面未硬化,原料吨桶露天堆放,初期雨水未有效收集。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下达《监察通知》,责令该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加强厂区环境安全管理,妥善收集初期雨水。(二)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县经信局和半塔镇党委和政府监督整改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消除环境隐患。

 

8

LD202300874

大英镇广佛村潘郢组新兴炕坊后的基本农田被人承包,在农田里面填埋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涉嫌非法占地,破坏生态,污染环境。此现象在大英镇非常普遍,以流转土地为借口,将南京运输来的固废、危废倾倒在农田、水塘,上覆建筑垃圾作为掩饰,待土地平整后当做一般场地出租。

来安县

固废、生态

部分属实

    (一)“大英镇广佛村潘郢组新兴炕坊后的基本农田被人承包,在农田里面填埋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涉嫌非法占地,破坏生态,污染环境。”问题
    大英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县生态环境分局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大英镇广佛村潘郢组新兴炕坊南侧地块进行现场调查,该地块土地所有人为黄某某,占地2.5亩,用地性质为基本农田。土壤表面覆盖碎砖块,厚度约10公分,现场使用挖机随机取2处点位挖深1米,未发现填埋固体废物问题。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二)“此现象在大英镇非常普遍,以流转土地为借口,将南京运输来的固废、危废倾倒在农田、水塘,上覆建筑垃圾作为掩饰,待土地平整后当做一般场地出租。”问题
    2022年以来,大英镇辖区内共查处2件改变土地性质的违法案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均已立案查处、土地恢复原貌,未发现跨省转移固体废物填埋问题。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土地所有人恢复土地原貌,现地表50公分土壤和碎砖头已清运、新土已进场,待平整土地。
(二)下一步,大英镇人民政府将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辖区内非法占用农田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辖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