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定远盐化工业园9家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和2家企业废气监督性监测超标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督察组在滁州市定远盐化工业园随机抽查的9家化工企业,治污设施均不正常运行,现场刺激性气味强烈。调阅资料还发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爱迪滚塑科技有限公司废气监督性监测严重超标。
二、整改实施主体
滁州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 立即组织排查园区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加强运行管理,达标排放。
2. 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3. 2022年3月底前,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所有污染防治设施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实现达标排放。
4. 2021年底前,安徽爱迪滚塑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所有污染防治设施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四、目标任务
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2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滁州市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定远县对园区在产企业开展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规范、废气收集不完全等环境问题,督促相关企业采取工程性措施,完成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经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企业外排废气均达标排放,相关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已处罚到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376108
电子邮箱:ahszfjsfs@163.com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