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定远盐化工业园涉水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滁州市定远盐化工业园因污染问题突出,第一轮督察及此次督察期间,被群众多次投诉。督察发现,因达不到园区工艺废水“零排放”要求,企业通过雨水管网偷排污水的现象普遍存在,对下游高塘湖造成污染。监测数据显示,园区内河道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浓度分别为101毫克/升、9.58毫克/升。
二、整改实施主体
滁州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 立即启动园区规划修编工作,2022年6月底完成规划报批工作。
2. 开展规划环评,2022年6月底完成规划环评审查,2023年6月底完成工业污水处理厂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
3. 2021年8月底前,完成园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建设,收集初期雨水,引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 2022年3月底前,完成园区内河道清淤、拓宽、护坡治理。
5. 2023年3月底前,实行“一企一档”“一企一策”分类管理,建立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退园机制。
四、目标任务
完成园区规划的调整和规划环评修编;园区所有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置,按照修编后的规划环评要求排放;完成园区内河道治理。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滁州市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定远盐化工业园涉水生态环境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一是完成园区规划修编和报批工作;二是完成园区规划环评编制和审查工作,完成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三是完成园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建设,收集的初期雨水通过管网送往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四是完成园区内河道(撇洪沟) 清淤、拓宽、护坡治理,在撇洪沟新建节制闸;五是完成园区化工企业“一企一档”“一企一策”分类管理,建立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379306
电子邮箱:ahssthjt_hpc@163.com
2023年11月20日